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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四个强化”全面加强重型柴油车监管

【2017-12-18】

   1.强化“统”。成立海淀区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海淀区2017年冬季重型柴油车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海淀区强化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17项监管措施,明确工作职责。2.强化“筛”。通过固定式俯射遥感检测装置和移动式遥感检测车对上路行驶的重型柴油车实施遥感检测,对筛查出的超标车辆通过入户检查、寄送信函等多种形式,督促车主及时维修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3.强化“追”。统筹各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街镇力量,进一步完善用车大户监管台帐,深入推进渣土运输、旅游、货运物流、公交、环卫等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促用车单位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全面增强自律意识。4.强化“守”。持续开展“一控两防”、“二号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在辖区内G7京新高速路沙河收费站等主要交通节点和三环、四环等主要道路设置夜间卡控岗,按照“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严惩超标排放车辆,做到“逢过必检、超标必罚”。截至目前,共检查重型柴油车8.66万辆次,已完成全年任务的157%;环保部门处罚超标车辆599辆次,公安交管部门处罚298辆次;摸排外埠重型柴油车3607辆次,已完成全年任务的240%。